北京市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0-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工资标准,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相关法律问题
- 北京市待岗人员最低工资标准 6个回答0
- 怀孕时期降低奖金并且3个月未发放产假工资 6个回答0
- 外人来人员,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 3个回答0
- 关于北京市最低基本工资上调问题 6个回答10
- 我是学校正式职工人事部门也套改了工资,但学校以没有财政供给为由不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