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双倍工资要注意时效
发布日期:2010-09-27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者要根据这一条维权需要注意三点:
1、要求双倍工资要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而且08年之前的部分不适用这个条款。
2、双倍工资最多计算11个月(即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3、要求双倍工资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也就是说,假如你在2009年1月1日进入单位工作,到了2009年2月1日单位尚未你与签订合同的,你就可以开始要求双倍工资,时效从这时就开始计算了,也就是说,你需要在2010年2月1日之前提出双倍工资的仲裁,你才可能得到自2009年2月1日起计算的双倍工资,否则,你可以要求的双倍工资将逐日递减。
最近此类案件不被支持的很多,原因大多在于时效问题,很多劳动者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才提出仲裁,此时,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效可能早已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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