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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9-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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