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离婚协议书范本

发布日期:2010-09-28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男方与女方于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日生育一小孩,名为   ,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婚生子成年能够独立生活止,于每月11号之前直接将抚养费打入帐号(开户行:  )中;期间婚生子的学杂费、自费支付的医疗费及突发事件等费用由男方承担三分之二,女方承担三分之一;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每星期的星期天到女方处探望女方抚养的婚生子一次,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可带婚生子到男方处(     )三小时,关于探望的具体时间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 双方自愿约定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2)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朱根祥律师
浙江金华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