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收费
发布日期:2010-10-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退计收: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退计费率(%)
500以下(含500) 2.5
501~2000 2
2001~5000 1.5
5001~10000 1
10000以上 0.5
2、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其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3、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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