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未婚生子不做亲子鉴定,男方就不负法律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0-12-10    作者:王学海律师
  网友咨询:我在怀孕以后男朋友逃跑了,因而未婚生子。如果男方一直逃避,不肯做亲子鉴定,他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王学海律师答复:
1、在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一直逃避不肯做亲子鉴定即为自认是自己的子女。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力。
3、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张月明律师
海南海口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