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11-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刑法》第397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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