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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1-0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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