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管理?
发布日期:2011-03-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国内首部《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19日颁布,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也就是说,在共有物业中,这个权力是通过全体业主共同来行使的,而共有物业中任何一个单独的业主无权单独行使该权力。物业可以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实施管理;如果业主只有一个,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也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而由业主共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来实施管理。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是不变的。如果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来实施管理,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是接受全体业主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合同行使管理权。
物业管理的本质就是通过专业企业或者人员的工作,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为物业使用人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物业功能,尽可能延长物业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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