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查看资料

网恋夫妻婚前协议开支分担 妻子讨要63万元胜诉

发布日期:2011-03-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网上结识后闪电结婚,婚前男女双方约定家庭开支七三分成,哪知结婚一年后两人就开始闹离婚。

  今年6月,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约定支付其63万多元的家庭开支,并确认一套房子是她个人所有。近日,天河区法院作出判决,该女子如愿以偿。

  婚前协议开支分担

  2003年3月18日,36岁的女子徐某与比自己小8岁的男子崔某结婚。徐某称,二人是在网上结识,相互了解不深,当时是草率结婚。婚前,两人签订了一份特殊协议,约定男方承担七成家庭开支,女方承担三成。

  徐某起诉说,婚后丈夫对工作不感兴趣,对家庭不负责任,几乎没有收入,所有的家庭费用都由她支出。到2006年6月18日崔某离家出走时,两人的家庭开支已经达到908215.18元,按照约定,丈夫应该承担635750.6元。此外,崔某还欠她11.5万元。今年6月,天河区法院受理了徐某的起诉。

  徐某要求崔某还清欠款并支付家庭支出,而且要求确认中山大道一处房屋为她个人所有。徐某向法院提交了两人的协议和公证书、欠条、家庭支出记事本以及崔某离家时写的备忘录等作为证据。

  法院认定协议合法有效

  庭审时,崔某称这些家庭费用过高,而且自己是被妻子持刀威胁才写下备忘录的。但法院认为崔某没有证据证明,没有采信他的说法。该备忘录上写明,崔某是自动离家,愿意承担90多万元家庭支出的七成以及11.5万元债务。崔某的代理人强调,崔某和妻子之间关于生活费用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是无效约定。而且开庭时他们仍然是夫妇关系。该律师还表示,徐某的主张违反常理,属于恶意诉讼。

  天河区法院查明,2003年2月10日,双方就签订了协议并做了公证。一年多后,两人曾签署离婚协议,写明崔某欠徐某11.5万元,且中山大道的房产归徐某所有。

  法院认为,徐某提供的一系列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双方结婚前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及家庭开支进行的约定,是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约定。

  最终,法院按照徐某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据悉,今年7月份,天河区法院已经在离婚案中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法官称,这种婚前签订家庭开支分担协议的案例比较罕见。


上一篇:夫妻因一方过错离婚,另一方能以婚前“忠诚协议”要求赔偿吗? 下一篇:结婚前可以先签订婚前协议书吗?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您的问题标题:

您所在的地区: 省份安徽北京重庆天津上海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西藏新疆云南浙江台湾香港澳门 城市北京 地区海淀区朝阳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密云县怀柔区延庆县平谷区门头沟区

问题补充描述:在此输入问题,点击“我要咨询”,律师在线免费帮您解决法律难题


编辑推荐文章【案例解析】房屋赠与和婚前财产约定 司法考试资料 婚前协议在结婚后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书范文】婚前协议因纠纷的案例 婚前协议案例
这份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一个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认定
相关咨询列表【婚前协议书范文】婚前协议因纠纷的案例
【案例解析】房屋赠与和婚前财产约定
夫妻因一方过错离婚,另一方能以婚前“忠诚协议”要求
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结婚前可以先签订婚前协议书吗?
婚前协议案例专题热点文章排行司法考试资料 婚前协议在结婚后是否有效? 从一起案例引发的对“婚姻协议”效力问题之探讨 网恋夫妻婚前协议开支分担 妻子讨要63万元胜诉 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本案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这份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例解析】房屋赠与和婚前财产约定 婚前协议:提离婚者须赔10万 婚后反悔: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案例 婚前协议案例专题热点排行什么是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常识 婚前协议效力认定 婚前协议案例 其它法律常识热点专题更多>>【婚前协议书范文】婚前协议因纠 【案例解析】房屋赠与和婚前财产 夫妻因一方过错离婚,另一方能以 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结婚前可以先签订婚前协议书吗?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