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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李立峰律师作客《社会与法》谈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发布日期:2011-03-09    作者:110网律师

安阳李立峰律师作客《社会与法》谈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李立峰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李立峰律师来为我们探讨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问题。
主持人: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案情
案例:被告陈某是外地的一位女孩子,来到我们安阳,经人介绍与安阳西部一个朴实的农民张某相识,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原告张某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介绍了多个对象都没有谈成,婚姻成了大难题。在这次恋爱期间对陈某就特别好,张某与陈某见面时就给了1000元的见面礼,谈了一段时间双方就定了婚期,张某又给陈某彩礼20000元,三天后双方在民政局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后,被告陈某以看望在市里工作的一位好朋友为由一去不回来了,玩起了失踪,这害苦了张某,落个人财两空,张某寻找了两年多,找到了陈某,陈某既不同意回张某家与张某共同生活,也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退彩礼,无奈张某只了求助于法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和返还彩礼。
主持人: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李律师:能得到支持,本案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基础不牢固,未共同生活,符合离婚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符合返还彩礼条件,因此、张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
主持人:那法院认定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李律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法院应准予离婚。
主持人: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呢?
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主持人: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应怎样办手续?
李律师: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主持人:那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李律师:要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主持人:婚姻登记机关是不是只要有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李律师:不是的,在出现(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主持人:现在好多人都说离婚难,离婚难,那主要难在那呢?
李律师:离婚诉讼主要难在:(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难,主要是一方早已隐藏财产,或转移在他人名下,是婚前婚后财产分岐大。(2)、离婚时一方有第三者取证难,这涉及到个人隐私,行为不公开所以取证难。(3)、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探望权执行难,这往往涉及到子女人身自由和抚养方阻碍不好执行。(4)、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难,给彩礼时好多都没有手续和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主持人: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李律师: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主持人: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那些证据?
李律师:主要有(1)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比如说: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证据。
主持人:现在家庭暴力不时发生,如何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呢?
李律师:家庭暴力一旦认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但关键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证据。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是重要的人证。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其次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重要证据。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主持人:离婚案件法院怎样收案件受理费?
李律师: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主持人:对于离婚问题,今天我们的社会与法栏目就到这里,感谢李立峰律师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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