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1-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此,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
相关法律问题
- 如何确定案件的判决时间 2个回答5
- 请律师诊断:通过以下协议,乙方和甲方能否确定合法的聘用关系(乙方 4个回答0
- 合同成立时间 2个回答5
- 我是买房方,与卖方跟中介签订了三方购房居间合同,现在卖方表态不卖 5个回答20
- 如何确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 5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