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
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委托书;
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文本及公证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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