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报名参加2011年司法考试的考生,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副证打印时间:8日20日开始
打印地址: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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