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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的弊端

发布日期:2011-08-06    作者:110网律师
 
   
 
故事回顾:有这么一位老人,拥有城市中心多套房产和大笔存款。他的老伴早逝,留下三个孩子长大都出了国。孩子不在身边,所幸还有个学生,跑进跑出伺候他。许多人都说:“看这个年轻人,放着自己的正事不干,成天陪着老爷子,好像很孝顺的样子。谁都知道,他是为了老头子的房子。”老人的孩子们也常从国外打电话来,叮嘱老父小心被骗。“我当然知道”,老人总是说,“我又不是傻子。”
老人死后,他的三个儿子和学生一起找来了老年人的自书遗嘱。遗嘱居然把全部的房产都给了那个学生。遗嘱还写道:“有人说他贪图我的财产,但是在我凄凉的晚年,只有他一直陪着我。我的儿子爱我,说在嘴里,挂在心上,却不伸手来,那真爱也成了假爱。相反地,就算那个学生对我的情是假的,帮我十几年,连句怨言也都没有,也就应该算是真的了。”如果你真要付出爱,请伸手去做,别空口去说。因为没有行动的爱不是真爱。
    故事很完美,很有警示、教育意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份自书遗嘱却是无法变现的。因为现实生活中,房管局不会给仅仅持有一张白纸黑字的自书遗嘱的大学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银行也不会让他去支取老人的存款一分钱。除非他持有的是公证的遗嘱或律师见证的遗嘱,才能办理房产过户、取款事宜。不仅如此,他还有可能被老人的三个儿子污蔑伪造遗嘱,因为谁也无法证明遗嘱确系老人亲自书写,没有旁人予以证实。最终大学生手里持有老人自书遗嘱,在任何人眼里,都是无效的。那么,怎样让老年人立的遗嘱合法成立,不形成一纸空话呢。
 
为此,河北资深律师张庆月认为:老人自书遗嘱尽量不可取,因为自书事小,麻烦事大。一、是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容易引起他人的质疑;二、有关部门不予认可,如房管局、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无法办理过户、取款手续;三、自书遗嘱不规范,字句之间容易引起歧义。四、自书遗嘱容易造成亲情毁灭,兄弟姐妹之间反目。为此张律师建议:老年人在立遗嘱时,除要亲自书写外,需要有无利害关系的旁人在场见证,最好请法律专业人士在旁指导见证或公证。因为律师见证遗嘱和公正遗嘱有三个好处:一、真实性,不会引起他人的质疑,最终亲情的面子可以缓和,二、权威性,房管局、银行、证券等机构认可,可持公证或见证遗嘱直接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自书遗嘱则不予办理;三、规范性,专业律师写的遗嘱字句之间比较规范,不易引发歧义或误解。综上,张庆月律师建议老人立遗嘱时,直接办理公证遗嘱或律师见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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