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诉讼程序类常识 >> 查看资料

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后,未加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权利,该判决、裁定是否对其发生效力?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后,未加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权利,该判决、裁定是否对其发生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