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请求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限定强制许可实施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相关法律问题
- 河西房地产管理局有权利实施强制拆迁吗? 2个回答20
- 关于实施强制拆迁房屋开发商应办理的手续 1个回答0
- 法院多久可以实施强制执行 2个回答20
- 个人用于申请军工专利需制造 *** 模型,如何备案或许可 0个回答0
- 国有企业如何实施股权多元化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