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反悔
发布日期:2011-09-20 作者:110网律师
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反悔
2005年11月3日 刊登《新商报》
案情介绍
王先生的父亲最近去世,留下两室一厅产权房一处。王先生的大姐已在外地成家,她觉得自己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有机会照顾父亲,便以书面的形式对其他继承人声明:自己放弃继承遗产。王先生等其他继承人分割了父亲的遗产。
王放弃继承后,因要回大连定居养老,对自己放弃继承权很后悔,来电咨询:能否重新继承父亲遗产?
律师说法
对此,律师认为;此案涉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的法律问题。
《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时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中提出。本案中,王女士以书面形式放弃了继承权其行为有效,若反悔放弃了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但是,本案中涉及的遗产已经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割,所以,王女士重新继承父亲的遗产是不可以的。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遗嘱继承中的代书遗嘱存在形式不合法,能否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 父母留下来的祖房(宅基地房)要怎么分?
- 被诉遗产继承本无明显有利证据在代理律师指导下搜集固定证据终被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 人民法院报: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一方能否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 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房产,被其中一名继承人私自登记在自己名下,该继承人又将该房产
- 一套住房出现三份遗嘱,哪份才有法律效力?
- 部分继承人对遗嘱内容理解有歧义,诉讼分配房屋案例
- 父亲去世,遗产房屋部分子女起诉要求分割纠纷
- 夫妻再婚后买房,男方去世前遗嘱留给女方,男方子女不配合怎么办
- 父母遗产房屋部分子女主张为借名买房,法院未认可案例
- 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时,如何确定其份额?
- 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主张遗产房屋为其借名购买纠纷
- 亲属遗赠房屋未办证前,受遗赠人起诉确权法院支持吗
- 解析一起部分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引发的诉讼分割房屋案例
- 父亲处置父母共同房屋的书面材料没有母亲签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