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如果某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合并或者分立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该由谁承受,如何承受?

发布日期:2011-0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事人分立和合并不仅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一些法人或者组织假借分立或者合并转移债务,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造成了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4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