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子女抚养 >> 查看资料

超生的责任不应加在孩子身上

发布日期:2011-1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像这样“父母有错、社会生病、无辜孩子受伤吃药”的现象,岂止是超生孩子不能落户一项?再不能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孩子了,这是大人世界无能的表现。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在这过程中还将启动户口整顿工作,京籍超生人口以及持劳改释放证、复员转业证、迁移证等未落户人群将给予落户。

  超生子女不能落户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畸形社会问题,明明是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责任和后果却要由孩子来承担。而且,这样的后果往往是终生性的,没有户口,上学、就业、结婚等,处处受到掣肘。

  所以,当我们听到京籍超生人口将在人口普查中得以落户的消息,真是五味俱全、百感交集,不知道该悲,还是喜?难道说,无辜的儿童,他们的权利需要在几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中才能回归,而不是应该无条件地上户口?

  还有,人们免不了要担心,普查数据会不会成为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超生处罚的依据?虽然市统计局表示,普查资料将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这是对个人而言呢,还是对不同的政府部门而言?

  人们都知道,部门打架甚至部门法律打架的事情在中国并不少见,此部门的“不追究”,到了彼部门,就可能成为“引蛇出洞”的工具,他们可以援引有利于部门利益的不同法律,对超生对象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直接影响到家庭对孩子的培养能力,伤害的还是孩子及其家庭。

  像这样“父母有错(甚至很多时候父母没有任何错误)、社会生病、无辜孩子受伤吃药”的现象,岂止是超生孩子不能落户一项?比如父母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打工,孩子无处上学无法高考等。

  再不能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孩子了,这是我们大人世界无能的表现。应该彻底清除相关的思想观念、法律法规,还孩子一个完整的权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