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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业板上市前的税务调整策略

发布日期:2011-11-12    作者:110网律师
2009331凌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打开了政策的大门,而且规定的门槛较低:
(一)主体要件: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盈利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资产规模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总量的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显然创业板上市的要求条件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相比而言,确实有了实质性的降低,很多中小企业都有抢占新政策上市的冲动,由于创业板上市门槛较低,相对应的是上市企业的风险较大,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势必较严厉。而从我们接触的打算近期通过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而言,由于规模较小和创业初期不太规范等原因,普遍在上市前的资产重组中面临很多棘手的税务问题急待解决,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下几类:
(一)税务处理不规范,有些企业由于财务人员信息和业务层面的原因,造成了实际纳税较少,而并非企业管理层主观上要求少纳税,这类企业需要尽快补税,并进行恰当的帐务整合,在确保财务指标在补税后能狗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做好帐务调整,同时应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如果企业上市完成后,税务机关的处罚可能会引起企业股价表现大受影响。
(二)有些企业设立初期由于规模较小,税务机关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财务人员以为税务机关既然对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成本费用就不需要过于准确了,一些不合规的发票甚至白条入账的情况比较多,现在急于上市前的财务整合,也是非常突出的问题。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核定征收仅是税务机构对企业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核定征收期间如果成本费用不全,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补税、处罚,因而这类企业目前在做财务整合的时候,需要谨慎规划好整体的税务安排,否则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性收益,造成无法上市的风险。
(三)有些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前需要做大的资产和股权的重组,更应该慎重设计好税务方案。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应当按照可比价格进行交易,明显定价偏低的交易行为影响到少纳所得税、流转税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根据我们的经验,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中,往往交易额比较大,处理不慎的话,企业会面临巨额的资产重组的税务成本。
(四)有些企业由于产品适销对路,发展较快,利润和资产都具有比较大的年增长率,但是由于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也较高,造成了企业净利润偏少,这类企业可以考虑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15%的优惠税率,如果能够认定成功,不仅能够提高10%的净利率,而且高科技企业也是创业板的重点支持对象,一举两得。
(五)很多打算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对企业进行合法的税收规划,造成了实际纳税不少,同时税务风险也较高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随着中国税务立法改革力度的加大,新的税收政策更新频率明显加快,客观上造成了会计与税收政策的差别越来越大,而企业的财务人员大都忙于事务性的工作也没有很好的去学习研究最新的税收政策,造成了企业税务管理的真空地带,企业纳税的所有情况完全是自然发生的,风险也较大的尴尬局面。此类企业最好的办法是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提供支持,税务咨询是一个增值性的服务,税务咨询人员给企业带来的税务利益远大于付出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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