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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发布日期:2011-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照《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

  ■具体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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