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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完善的可行性分析

发布日期:2011-12-28    作者:110网律师
1、物质基础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可能脱离其所在的社会物质条件”。在国家赔偿法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以前在国家赔偿法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合理性一面,这就是说我国当时不具备建立这项制度的物质基础,我国财政状况无法承受。(应松年:《为何要修改国家赔偿法》,《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经济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当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国家财政能力较之《国家赔偿法》制定时的20世纪90年代有了极大提高,这从权威机构的统计中可清晰的反映出来。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60793. 7亿人民币,世界排名第7位,人均国民总收入为5046元,世界排名第178;200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00670亿元,世界排名第3,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5000元,世界排名第104;同时我国GDP增长率达11. 5%,在全球主要经济体系中名列前茅,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物质基础。
国家财政也完全有能力消化实施精神损害赔偿所需的财政支出,因此经济物质条件不能成为免除国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其次,本身以国家财力有限作为不予精神赔偿的理由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从国家财力的收支分配角度而言,尽管否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可以避免国家财力支出的扩大,从而节余财政收入。但是,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公民对人身权特别是人格权以及精神权利的日益重视,当遭受精神侵害的受害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救济甚至连法律救济的途径都无从取得时,势必对社会以及法律制度本身形成消极否定评价,如果这种消极否定评价日积月累,而无从缓解,并彼此同病相连,形成一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则国家必要投入一定甚至相当的人力、物力以化解矛盾,缓解纠纷,维护稳定。此消彼长,国家财力的总平衡必然会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在法律和社会效益上为防止一切不公平而付出增值的代价是很有意义的。所以,单纯从国家财力的有限性来否定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的做法,并不可取。
2、法律基础
我国目前已经有了精神损害和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基本具备了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条件。我国《国家赔偿法》是以《宪法》和《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的,而《宪法》和《民法通则》都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同时,理论界和司法界都已经形成了共识:根据《民法通则》推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且,在20013月最高人民法院还颁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使得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司法界已已经彻底摈弃了过去的传统观念,达成了精神损害同样可以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共识,对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广泛关注的国家侵权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标杆作用,也就是说,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法,已经具备了司法实践的基础。(梁彦丽:《略论国家赔偿制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另外,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国家赔偿范围的确定,已经涵盖了精神损害的赔偿,即精神损害已经成为不容争辩的可诉对象和法律救济对象。因为就中国而言,法治本来就是舶来概念,国家赔偿制度也是从国外引进,所以,国外特别是法治发达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中国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不能忽视和盲目排斥的。(殷蓉蓉:《精神损害国家赔偿之探讨》,《人民司法》,2004年第3期。)《国家赔偿法》实施后,我国的司法实践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10余年来,通过审理上万件国家赔偿案件,实现了赔偿法的救济功能,安抚了无数受伤的心灵,同时也积累了司法经验。同时,我国已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的实施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在国家赔偿领域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为我国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社会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受害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对人的尊重,而非对人的侮辱,多数人对此表示理解,已经形成了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社会条件。同时,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司法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有了普遍提高,对精神损害赔偿有了较为理性的认识,能够相对合理地理解精神损害赔偿并能对其作出合理妥当的处理,也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提供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具备了司法实践的基础。况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确立,民主、法治、人权观念渐入人心,为适用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金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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