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30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 【全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3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1年10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郭金龙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为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家有关开展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2项规章和5项规范性文件:

      一、《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7号令发布)

      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1999年9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若干问题报告的通知》(1994年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44号文件发布)

      四、《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执行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年1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85号文件发布)

      五、《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2001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09号文件发布)

      六、《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年5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25号文件发布)

      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文件的通知》(2004年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52号文件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