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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赔偿责任如何担?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7(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26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漏水: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赔偿责任如何担?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7(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刘某诉陈某相邻损害防免案
关键词:
漏水  相邻损害防免
【裁判要点】
1、       房屋所有人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因房屋内设备故障、损坏等造成漏水,导致相邻房屋装修、屋内物品受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因漏水发生损失时,受损人对房屋损害程度。屋内物品损失情况等损害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房地产卷》,主编刘言浩,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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