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市司法局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资格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3 作者:亓桂凤律师
5、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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