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代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注册(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8C007 |
事项名称: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代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注册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收费标准: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办理时限: | 6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
乘车路线: | 西直门地铁;44、387、800、919西直门;27、105、111西直门内大街 |
联系电话: | 58575482 |
监督电话: | 58575912 |
相关网址: | www.bjsf.gov.cn |
备注: | 北京市司法局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
办事程序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代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注册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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