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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犯罪未遂?

发布日期:2012-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没有既遂。

  没有既遂的表现:

  (1)结果犯的既遂:法律要求发生法定结果。——故意杀人罪

  (2)具体危险犯的既遂:要求发生具体危险为既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3)行为犯的既遂:要求行为实行到一定的程度。——偷越国(边)境罪注意具体的犯罪的既遂标准,尤其是一些特殊的犯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罪只需要具备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行为之一即认为成立犯罪既遂。

  3.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欲达目的而不能“不能”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判断为准。行为人主观上还是希望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能够出现,只是客观上不能,即使客观上还有可能将犯罪行为实施至既遂状态,但行为人本人主观上认为不能,进而停止犯罪行为的,也认为是犯罪未遂。例如,甲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听到警车响,以为是来抓他的,便迅速逃离现场,实际上根本没有警车,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是可以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的,但甲当时认为犯罪行为不能实施下去,进而放弃犯罪的,成立犯罪未遂。

  二、未遂犯的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未能将他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

  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有既遂的可能性,只是由于遇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2)不能犯未遂:由于行为人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使该犯罪行为在当时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对象不能犯。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其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当时不存在。——将稻草人作为仇人开枪手段(工具)不能犯。行为人具有实现犯罪的意思,但使用的手段方法根本不可能导致结果的发生。——误将白糖当作毒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分方法:如果换其他的犯罪人,相同的情形能够既遂的,属于能犯未遂,否则为不能犯未遂。或者说,在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如果不出现其他的因素,犯罪行为是可以达到犯罪既遂的;但是在不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就按照现在的犯罪情况进行下去,不可能将犯罪行为实施至犯罪既遂。

  原则上,不能犯是成立犯罪未遂的。但如果不能犯不具有任何的具体的危险性的,不构成犯罪。请参阅张明楷老师的案例:在森林中对着稻草人开枪,以为是熟人。

  3.迷信犯与不能犯

  (1)迷信犯:是指由于行为人愚昧无知,因而采用在任何情况都不可能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迷信方法来意图实现自己所追求的某种危害结果的行为。——绝对不构成犯罪。(条件:主观上愚昧无知;客观上无害)

  (2)不能犯与迷信犯的区分:不能犯是行为人认识错了,如果行为人知道事实真相,则可能改变犯罪方法、计划;而迷信犯中行为人是愚味的,他就是这么认为的,即使你告诉他这种愚昧的方法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行为计划。

  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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