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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蒋艳超律师
______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______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__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______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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