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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常识

发布日期:2012-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职工所缴纳的公积金归谁所有?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行为。

  四、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单位和职工应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六、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乘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的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

  八、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处以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管理原则是什么?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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