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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具投资属性 货币补贴才能有用

发布日期:2012-05-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表示,“十二五”末以后,住房保障将逐步转向货币补贴为主,待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后,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史湘洲:最近有消息称,我们保障房建设到“十二五”末期要从实物保障逐渐转向货币保障,这样的政策出台一定要有限购令或者资本利得税的政策配套才可以,否则就很难达到用货币保障居住权益的初衷。

  公积金设计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因为实际上我们现在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就是一种住房的货币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设计的初衷就是单位或者是政府不给职工建房了,但是通过货币补贴让老百姓拿着公积金到市场上自己去买房,但是从实践效果上看,这种手段确实没有起到它原来设计的作用,比如说像北京住房公积金它上限是3000块钱,北京二手房平均价是20000块钱,我们假设大学毕业生一入职他就拿到最高档公积金3000块钱的话,他要买一套90米的房子,完全靠公积金他基本上攒50年才能买,一般人工作不到50年,就是说你要靠公积金买房,工作期间是没戏了。

  房地产市场应规范 不能成为完全的投机品 投资品

  也不能说公积金完全没用,比如说他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较低,还有住房装修可以用它,还有包括买成品房凑首付的时候可以占到一定的比例,但是设计的初衷让他承担职工住房消费一个主要作用没有达到。为什么这种货币化的方式不成功,因为这个公积金的增长幅度远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幅度,我记得公积金最初设计的时候,每个月公积金大概拿到1000,那个时候像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才是2600多块钱,可是现在已经涨到将近2万了,所以这个根本原因,货币补贴的时候。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房地产市场化得有一个市场规范,把房地产变成一个投机品、投资品,它就变成了一个投机游戏,最终伤害了制度的最低层。

  货币补贴发回作用 必须让保障房没有投资属性

  从历史上看我们实行过好多次货币补贴的办法,最终基本上都是说补贴赶不上涨价,比如说我们上世纪80年代末价格闯关的时候,曾经实行过猪肉价格补贴,每个月补10块钱,当时还是很高的,但是实行十几年下来,就觉得这一点钱就不够了,实际上真正起作用不只靠这10块钱,所以实际上要想保障职工住房的话,一定要把住定位在民生产品上,它的投资属性消除,或者把限购令继续到底或者对第二套房转让征收高额交易税,这样才能保证货币补贴起到长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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