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5-22 作者:徐涛律师
2012内蒙古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08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78元 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642元 4、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08元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伤残
等级伤残赔偿金
非农业户口(元) 农业户口(元) 精神赔偿金
10级 40 816 13 284 约5000
9级 81 632 26 568 约10000
8级 122 448 39 852 约15000
7级 163 264 53 136 约20000
6级 204 080 66 420 约25000
5级 244 896 79 704 约30000
4级 285 712 92 988 约35000
3级 326 528 106 272 约40000
2级 367 344 119 556 约45000
1级 408 160 204 080 约50000
死亡同一级伤残赔偿金(增加丧葬费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等合理费用)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