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劳动争议 >> 查看资料

社保费不能转为现金发放

发布日期:2012-06-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保障措施,这不仅是职工的权利也是职工的义务。职工不得以自己放弃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更不能同职工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会保险必须办理,职工和用人单位不能以自行协商为由,不办理社会保险而转为发现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