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理签合同 违约责任公司担
发布日期:2012-06-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判决公司退还万某多收取的装修款近9000元,并承担3000元的违约金。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公司辩称项目经理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时早已从公司离职,张某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该案最终以公司向万某退还工程余款8000元。
■法官说法
公司应为其过失买单
审理此案的法官庭后表示,虽然项目经理张某早已离职,但公司在保管公章、收回空白合同等管理上存在过失。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签订,他持有盖有公章的公司空白装修合同书致使万某有正当理由相信张某有公司合法授权,才与他订立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行为,应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市民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前往装修公司的住所地签订合同。此外,付款方式不要约定一次性提前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应当与施工进度基本同步,避免装修队收到全款、在未完工的情况提前离场,损害业主权益情况发生。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佘一夫与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房产经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置换合同纠纷上诉案
- 离职经理以公司名义签合同 公司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 离职经理签合同 违约责任公司担
- 管伯英等五人诉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吴山广场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旅游公司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 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约金的责任?
- 刑民交叉案件中两受骗人的损失责任划分问题特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0(苏州律师李旭商事案件研读笔记10)
- 当事人因受对方起诉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1(苏州律师李旭商事案件研读笔记11)
- 出卖人通知仓储单位向买受人交货,买受人所接受的货物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时责任承担问题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2(苏州律师李旭商事案件研读笔记
- 劳动者因劳动合同变更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