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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报名特别提醒

发布日期:2012-06-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这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与报名人员及时联系的方式,如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报名人员的权益,后果自负。

  网上填报后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可在成绩发布前自行在网上修改。

  2. 网上报名缴费后如发现信息填错,可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工作人员处理。

  3. 网报成功后,应牢记自行设置的密码。该密码是选择考点组和打印准考证的必要条件。

  如忘记可以通过设置的问题自行找回。

  4. 北京市的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办。如无法到现场,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到邻近省市报名。

  5.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簿均不能代替身份证件报名。

  6. 身份证遗失、过期应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换发新证。补办或换发新证期间可持临时身份证报名。

  7. 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8. 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所载信息不一致,由颁证院校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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