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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所有权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具有惟一性和统一性。惟一性是指除了国家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的所有者。统一性是指只有国务院才能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组织或单位非经国务院授权或批准,不能享有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任何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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