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企事业非农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享有,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应该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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