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的批准(北京)
事项编号: | 0002C002-12 |
事项名称: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的批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四十二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申请分立为实施学历教育:180个工作日;申请分立实施非学历教育:9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
乘车路线: | 特4路、9路、15路、44路、337路、673路到和平门 |
联系电话: | 66075007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edu.gov.cn |
备注: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的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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