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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后将房屋赠与后老伴 子女得知要求确赠与无效,获法院支持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子女得知要求确赠与无效,获法院支持
    杨女士家住我市甘井子区,不到一年她经历了三起诉讼,现在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就在昨天,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她父亲与已故后母之间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她的父亲终于可以在自己的住宅里安度余生了,这是她和她的其他四个兄弟打官司的真正愿望,只要老人好,子女要不要继承财产都无关紧要。事情得从头说起。
    得知94岁的父亲将楼房赠与给后老伴,纠争乍起
    经常去父亲家看父亲的杨女士,在去年上半年的一天无意之中听说自己父亲将房子赠给后老伴武女士了,心里产生了疑问,就把事和几个兄弟说了,兄弟几个都认为父亲不可能这么做,如果他走在后老伴后面或两人离婚了,老父亲往哪去呢?兄弟几个一致让杨女士去房产局去查一查,看看有没有那事。杨女士去房产局档案查询中心一了解,结果不幸被言中,老父亲确实将房子赠给了后老伴武女士,并办了公证,产权证都办完更名了。杨女士回去后把事情和几个兄弟一说,顿时,几个兄弟都惊呆了。不久由于父亲给杨女士打电话说后老伴武女士不好好对待他,电话里老人说说就哭了。杨女士很气愤,继母士小父亲很多岁,父亲主要靠后老伴武女士照顾起居,如果父亲有个三长两短,做子女的,也有责任啊。于是兄弟几个加上杨女士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老父的权利。2005818日,杨女士与几兄弟一起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父亲后老伴名下房屋产权证,理由是房屋是父亲与已故亲生母亲兰女士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杨女士等几子女依法取得法定继承的权利,父亲赠与房屋没经子女同意,侵害了享有继承权的子女的合法权利,所在赠与无效,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没有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造成对武女士发放产权证侵害原告的权利,故发放产权证的行政行为不合示,故请求撤销房产证,将房屋产权恢复到父亲杨某名下。同时,94岁的父亲和后老伴被法院追加为第三人。究竟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杨女士的观点能站住脚吗?
    杨女士败诉,在上诉过程中苦苦寻找胜诉先机。
    200631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案件后,维持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发证行为,杨女士等兄弟几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杨女士无意中遇到了张成林律师,并就案件败诉向张成林律师求证败诉的原因。张成林律师认为,杨女士等兄弟败诉是必然的,因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对当事人申请的材料进行的审查是形式审查,法律上并不要求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做实质性审查,所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在审查赠与合同时,在查明有赠与书证材料后,就可以对武女士发放新的产权证。赠与合同及赠与公证书让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有理由相信赠与是合法的,所以发证本身没有错误,如果赠与合同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就应该将房屋产权恢复到原产权人名下。可见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才是关健的,起诉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要求撤销房产证是舍本求末之举,败诉是必然的。杨女士闻听此言茅塞顿开,坚持要委托张成林律师代理打官司。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获法院支持
    20066月,武女士因病去世,武女士五个子女闻讯纷纷要求继续母亲名下房屋,杨女士不得不天天守在父亲处,生怕有什么意外变故。2006108日,张成林律师代理杨女士等兄弟几人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父亲与后老伴武女士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杨父被列为被告,武女士的五个子女同时被列为第三人。原来,讼争房屋是1984年杨女士父亲单位分给杨女士父亲的公有住房,1995年房改时,杨女士母亲还在世,当时交了一万元预付款后,产权单位房管处批准同意将房出售给杨女士父亲,1997年杨父单位签订了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199758日,杨女士母亲去世,1998年,在续交了一千多元尾款后,房产局给杨女士父亲发了产权证,产权证上注明,“房改房,19951229日预交房款一万元”。2000年杨女士父亲再婚,20011121日,杨女士父亲与武女士签订了赠与合同书,杨父无条件将房赠与给武女士,并在同日在大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虽然房屋产权证取得在杨女士母亲兰女士后,但不妨碍兰女士子女依法取得对该房的继承权,在没有法定继承之前,系争房屋属杨父和杨的子女们共同所有,杨父在没有取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无权单独处分系争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做出判决:杨父与武女士(已故)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张成林律师忠告:打官司是门学问,选择不同的途径,适用不同的法律会取得不同的效果。律师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取得的,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获得的。做为当事人在诉讼前一定要找个好律师参谋一下,不要认为看几本法律书就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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