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发布日期:2012-08-23 作者:蒋艳超律师
检 捕补[ ] 号
×××(侦查机关名称):
你×(侦查机关简称)×年×月×日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经本院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姓名)不予批准逮捕。现将该案退回你×(侦查机关简称),请补充侦查下列事项:
……(写明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
补充侦查完毕后,请依法提请本院审查批准逮捕。如撤销案件或者作其他处理,请及时通知本院。
年 月 日
(院印)
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使用。
二、本文书与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时使用。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侦查机关,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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