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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举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2-08-27    作者:张峰律师
     虽说国家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事实劳动关系毕竟不比劳动合同关系更合法,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不容易很好解决。面对如此存在的现实,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劳动者如何举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在此提醒劳动者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保存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类似于正式合同中的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聘书等,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
     二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劳动者要求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劳动者填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不订合同的证明等。
     三要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发文等。
     四要针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去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这个程序的好处在于劳动者不直接跟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了用人单位的报复;行政执法时间较短,效率较快;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去查处,劳动者则可以就其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劳动监察部门为避免败诉,就会全力以赴查处违法的用人单位,依靠法律力量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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