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2-09-07    作者:潘熙律师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非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3000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20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案件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此案结束。
2 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 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做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 将传票送出3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7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做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以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