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离婚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2-09-07    作者:潘熙律师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离婚该如何处理?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文章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2.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方式。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文章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代理人曾经代理一起德国离婚案件,国外一方名字比如叫MARKRO(化名),法院书记员误打成MARRKO,代理人当时没有加以注意,致使后来再收回双方判决书修改,十分麻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