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遗产继承 >> 查看资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发布日期:2012-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遗产继承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