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房产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二手房交易警惕十大陷阱

发布日期:2012-11-02    作者:徐涛律师
近年来,买卖和租赁二手房交易异常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其中遭遇过陷阱的客户也不在少数,小编总结了十种比较常见的类型。  陷阱之一: 不实房源
  案例:市民李女士打算在商业街开店做生意,因此过完年后她就开始留意合适的店面房源。2月份,她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房源广告中,有一套店铺比较中意,根据广告中的描述,该房源是“沿街旺铺”,面积约50多平方米,层高较高,可分隔为上下两层,并且特别注明为“两个开间”。“综合这些条件,我觉得这套房源做店面房还蛮合适的。”李女士说,她很快就跟这家中介公司取得了联系。
  经纪人第一次带李女士去现场看房的时候,经纪人表示房东出差了,手里又没有房子的钥匙,因此只能在门口打量几眼。当时李女士发现,从门面的梁柱来看,这套房子应该是单开间的。但是经纪人解释说,旁边空的那套商铺也是这位房东的,里面是打通的,肯定是双开间。
  当李女士提出等房东过来的时候好好再看一下房子的时候,经纪人表示现在想买这套房子的客户很多,如果李女士有意买这套房子,可以先交订金1.5万,如果成交了充抵房款,如果不成交可以全额退还。李女士想想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于是交了这笔“订金”。过了几天,中介通知她可以去现场看房,这次李女士进到房子里面,发现根本就是单开间,当她询问经纪人的时候,经纪人表示是自己弄错了。“单开间怎么做生意啊?”李女士当即决定退了这套房子,前面一直服务态度很好的经纪人这时翻脸了,怎么都不肯退还1.5万元的订金。
  揭秘:不实房源是黑中介惯用的招数。比较常见的是抛出虚假低价房源做诱饵。对此,最管用的防范措施就是买卖双方当面对话,避免只听中介方的一面之词。
  陷阱之二: 乱收费
  案例:小张买的新房子去年年底的时候终于交付了,最近开发商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办理业主们的房产证。中介公司的人员告诉小张,办证的单子已经在2月23日递交到房管部门了,“不过办证速度很慢,一般要三个月时间。”这让小张心里很着急。因为为了资金周转,他在楼盘交付后没几天就把房子挂出去卖,并且已经跟一位买家谈好了相关卖房事宜,只等房产证办出来就正式过户。而买家急着要装修住进去做婚房,也希望小张能早点把房产证办出来。上星期,小张打电话给中介公司,询问能否尽快办出房产证,中介经纪人表示,可以办理加急,但是要另外收费:“如果想下个月就办出来,要收加急费1600元;如果想下个星期就办出来,收加急费2000元。”
  记者询问一些品牌中介公司和相关部门后得知,办证根本不需要三个月的时间。通常办证的承诺期限为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即可领证。
  揭秘:中介乱收费,以前投诉最多的是意向金和订金,而现在冒出了办证加急费。据悉,新房办证的时候,如果业主为一次性付款的,可以自己去房管部门办证,目前基本可以做到立等可取;如果业主为按揭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委托中介公司统一办理业主们的房产证。一位中介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两个星期时间就够了。
  陷阱之三: 独家代理
  案例:冯女士卖房子的时候,曾经有不少中介公司找上门来要求独家代理她的房子。其中一家中介公司开出的条件是:两个月内以商定的价格帮冯女士卖掉这套房子,如果到时候没有卖出去,中介方面将支付给冯女士2000元的赔付金;如果期间冯女士将房源挂到别的中介公司或者擅自卖房,则要赔付中介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时冯女士的房子已经叫卖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找到买家,因此冯女士与该中介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
  冯女士的房子一直没有卖掉。眼看只差十来天,两个月的期限就要到了,这时候冯女士的电话忽然多了起来。“都是一些自称是买家的陌生电话,其中有一位表现得特别想买我这套房子。”冯女士回忆说,那位女客户对冯女士说,自己很喜欢这套房子,只要价格便宜一点就准备下单。冯女士告诉这位客户自己的房子已经委托给中介公司独家代理了,如果她真的想买,可以到该中介一起谈。不过那位客户不同意,坚持要跟冯女士私下里交易,并且急着要签意向书。“我差点心动了,难得有这么诚心的客户。”冯女士说,当时家里人提醒这很可能是中介唱的一出双簧戏,因此她对这位客户表示要再考虑考虑。“结果,在两个月限期的最后几天,这位客户每天都会打好几个电话过来,表示要下单签意向书。有一次还扬言如果我不卖给她,这套房子肯定卖不出去。”冯女士说,果然不出所料,等到房子独家委托到期,中介不得不支付赔付金后,那位客户再也没打来电话。
  揭秘:以前为了营造房子热卖的假象,一些中介公司会叫上很多“房托”一起去卖房现场托市;而现在冒出来伪装买主的“托儿”。对此卖家除了要想想来龙去脉,还得练就火眼金睛。
  婚房消费的八大陷阱
  近几年,年轻人结婚扎堆,婚房消费成为房地产市场一大亮点,许多房产商看准了时机大力炒作婚房销售。但很多年轻人在购买婚房时却因过于急切,而误入消费陷阱。本报根据工商等部门日常受理的购房投诉及调查掌握的情况,提醒消费者尤其是急着买婚房的年轻人,购房要谨防八大陷阱,同时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消费建议。
  陷阱一:土地性质
  市场上出售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不一定相同,有的属于商业用地,也有可能属于划拨土地。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产的价值与流动性就要受到较大的影响。
  建议:在购房前,向房产公司了解清楚土地情况,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内容上写的土地性质。
  陷阱二:使用年限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一样,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譬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有的房产开发数年后才卖到消费者手中,它的使用年限就相对缩短了。
  建议: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然后要注意房产公司取得地块的时间和销售时间之间的时间差。要密切注意合同中使用年限的规定。
  陷阱三:赔付比率
  一般而言,格式合同中延迟交房、面积不等、权证办理等条款的赔付比率都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大多数的格式合同由房产公司提供,他们会在赔付问题上避重就轻,作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约定。
  建议:尽量将合同拿给专业的律师把关,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合同。如果请不到合适的律师,也要多向业界人士请教。
  陷阱四: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
  建议: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在购房时,最好能就某个配套问题请教相关部门。
  陷阱五:回购承诺
  很多商铺都会有几年回购或回租的承诺,但这样的承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并出现很多相关的纠纷。
  建议:不要对回购抱有幻想。如果对回购很感兴趣,就要对房产商的实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因为一些小的房产公司可能会在拿到房款后卷钱走人。
  陷阱六:巧立名目
  一些房产公司会在购房或交房时巧立名目乱收费,从而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建议:对房产公司提出的房款以外的收费项目应逐一比照,不清楚的,及时向物价等相关部门询问,做到不花冤枉钱。
  陷阱七:偷梁换柱
  有的房产公司把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阁楼当正房卖,多收消费者的钱。
  建议:如果在合同上明确约定阁楼面积的,应及时向房产公司索要产权证。如果房产公司多算了阁楼面积,可以通过法律或仲裁途径,要求房产公司退钱。
  陷阱八:虚假广告
  很多房产商会把预售房子的广告设计得非常精美,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放在售楼处的沙盘也非常精致,让人一看就难以割舍。但当消费者拿到房子后,发现宣传的效果与实物往往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双方纠纷的产生。
  建议: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必要时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因为广告宣传可以构成合同的要约。如果房产公司不同意把广告内容载入正式文本,也要把广告内容保存好,因为这也是今后与房产公司交涉的证据。
  陷阱之四: 以次充好偷换概念
  案例:一些资金比较充裕的买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希望买到同一小区或者片区中质素好的户型,为此甚至多花些钱也愿意。但不少买房者在多支付了几万元钱买下房子后,才会发现,自己以为买到的好房子,在发售时甚至是同一楼盘中开发商的“促销次品”。
  揭秘:这和商场促销是一个道理。遇到这种心态的客户,中介一般反而会把一些不好卖的滞销房源推荐给他,把这些房子说成质量好的房子。然后为了做出对比,证明房子好,可以再提供一些比该套房子更差的房源,带客户去看。一般来说,特别强调要好房子的客户,因为他觉得已经告诉你他不在乎价格了,所以你提供的理所当然都是好房子,这种心理下,反而有可能被业务员利用,买到那些差房子。
  陷阱之五: 低开高走临时加价
  案例:中介之间为了拉拢客源,往往也会开出各种优厚条件。在卖房或者买房时,有的业主会被中介告知可以降低佣金甚至免佣金帮助其卖房和买房。或者是即使已经委托给了一个中介,也会不断有其他中介打来电话,表示可以用更优惠的价格交易。
  揭秘:几十万、上百万元的交易,先许诺减免几千块钱算什么呢?这是中介在和其他中介竞争时经常使用的方法,用这种方法,会把找其他中介买房的客户抢过来。抢来客户后,只要在交易中间比如在办房产证、缴税等环节上加收一些费用,这些钱就可以回来了。
  陷阱之六: 拖延战术骑驴找马
  案例:房价高涨,不少业主在买房中都遭遇了卖方违约的烦心事。即使已经交了订金,卖方宁愿赔付订金,也不愿意卖房了。就算打官司,最多也只能赔个订金,可折腾几个月下来,原来的买房钱已经在房价暴涨下严重“缩水”了。
  揭秘:其实这个时候,反悔的很可能不是卖家而是中介自己。为了保证赚到佣金,遇到有诚意的买家时,他们一般会赶紧敲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房子就已经卖出去了。如果有新的买家对房子表现出兴趣,他们还是会照样推销,如果新买家开出的价格高出原来买家达到一定比例,可以挣到更多佣金或者差价,就会告诉第一个买家,业主反悔不肯卖房了。尤其在房价飙升的时候,这种骑驴找马的事情经常会发生。
  陷阱之七: 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案例:杨先生最近很郁闷,高高兴兴地搬进刚刚租下来的房子,却发现房子已列入拆迁。
  今年1月份的时候,杨先生跟一家中介公司签了租房合同,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但搬进去不久他发现小区门口已张贴了政府拆迁公告,公告上规定杨先生所租的这套房子自公告之日后不得进行租赁行为,并限定了搬迁期限。这让杨先生非常气愤,因为之前中介公司根本就没有告诉过他这套房子是拆迁房。
  揭秘:出现出租拆迁房的事情,有些是中介公司对房子的具体情况了解得不够到位;有些则是中介公司明知道是拆迁房,但是为了多做几笔生意而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消费者碰到租赁或买卖老旧房的时候,应该多去小区现场看看,留意小区里的公告栏。
  陷阱之八: 控制房源压价买入
  案例:不少业主在卖房时经常发现,自己的房子朝向、户型等都不错,交通位置也相当方便,但委托中介挂牌时却突然出现诸多问题,往往是挂牌许久也无人问津,或者是被告知房子存在诸多问题,卖不出好价钱,看到同样的房子卖了高价,自己的房子却只能低价甩货,很多卖房者都感到困惑。
  揭秘:这种现象很可能就是中介在打你房子的主意了,打算自己把房子收购下来,然后高价卖出吃差价。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中介一般会找出各种理由打击房主对房子的价格期待,有时候甚至会找工作人员假冒看房者,趁机挑出诸多毛病,让业主以为房子不好卖,最后低价出手,然后再被中介高价售出,转手赚取差价。这种赚差价的方法很多,有时候为了买到房子,还会用“一次性付全房款”来吸引卖家,当然,以这种方式成交的房价,肯定要比实际的市场价低。
  陷阱之九: 谎报低价钓住客户
  案例:不少买房或者租房者常常看到房产中介营业部外张贴着众多的租售信息,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高兴之下急急忙忙地询问中介人员。但一番登记、看房折腾下来,这些价廉物美的房子,到最后都是“已经卖出或者租出”,为什么看到好房子却总遇到“下手慢”的情况呢?
  揭秘:其实很多张贴在外面的房屋租售信息,在报价上都是做了手脚的。对于中介来说,拉住客户,让客户走进营业部大门是第一步。所以很多挂在外面的房屋价格都会比实际报价低几万甚至十几万元。有时候根本就是没有的房子,也先写在上面,等客户来询问的时候,先用这个信息把客户稳住,带客户看房子,然后再告诉客户这个房子已经没有了,趁机推荐别的房源。如果你能利用这段时间很快和客户拉近关系,他的钱就很有可能赚进你口袋了。
  陷阱之十: 伪造“抢购假象”
  案例:不是说现在很多人已经不买房子了吗,为什么在看房子的时候,同一套房子还是有很多人关注?在这种抢购的情况下,买房者往往被中介告知,“不出手便会被别人抢走”,这么多人抢着买,不买会不会真的错失良机了呢?
  揭秘:地产中介是一个非常讲究心理战术的行业。很多时候看到已经动摇的买家,在看房的时候,公司会让一些内部职员扮成买家,在同一时间一起去看房,造成这个房屋有多人抢购的假象。一般开始还会有些犹豫的买房者看到这种情况,就会由于担心房子被别人买走,比较快敲定买房。
    编辑提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同时,不法中介会利用消费者缺少交易经验的特点,布下陷阱,注意防范规避风险才能保障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杨文煌律师
广东东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1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