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
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社会保障
>> 查看资料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自行中止的情况(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超过3个月的,及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3个月内未足额补缴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中止,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保证税务人员员身心健康是税务机关的义务还是医疗保险的义务呢?
0个回答
0
我父亲是退休工人,但因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漏办退休手续及医疗保险,现
0个回答
0
关于被判缓刑人员在考验期的医疗保险问题
1个回答
5
外地人员能在西安办理医疗保险吗?
0个回答
5
是不是凡是雇佣关系的单位都必须为其雇佣的个人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3个回答
20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
南京女性灵活就业人
南京市女性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相关文章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后,医疗保险账户处理办法(南京)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续保手续(南京)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或未足额缴费,对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南京)
灵活就业人员按首次参保处理的情况(南京)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规定(南京)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后的缴费规定(南京)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户口或居住地发生变化后的规定(南京)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或长驻外地的手续(南京)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南京)
已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南京)
相关法律知识
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实施盗窃行为中使用暴力行为如何定性——转化
青少年犯罪特点浅析
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三要件论
试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罚金刑的减免权属于哪一个审判组织
刑法的公众认同
富豪的“原罪”是什么?
最新文章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人信访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人申请就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人法律援助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人证办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类别与评定标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救灾救济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权限内集体合同的审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权限范围内工龄认定的审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权限内职工退休的审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社会失业人员失业金审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社会失业人员失业金审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
博乐地区部分行业工种2008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表
集中供养的优抚对象生活费标准表
热点专题
更多
破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担保法
妇女儿童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
保险法
票据法
行政法
税法
证券法
信托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拍卖法
工程纠纷
合伙纠纷
海商法
安全生产法
电子商务法
行政诉讼法
国际贸易法
治安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
律师法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