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因单位不交保险,员工辞职后,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2-11-26    作者:王兴余律师
因单位不交保险,员工辞职后,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扈某2010510日到青岛市即墨某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处工作,扈某于201161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在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没给扈某缴纳社会保险。2011624,扈某找到王兴余律师咨询,经过详细了解王兴余律师认为,该公司应该应该为扈某补交社会保险,同时应该向扈某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扈某委托王兴余律师代理维权事项,720日王兴余律师替扈某到即墨劳动监察大队办理投诉,824日到即墨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了仲裁立案。经过投诉和仲裁、诉讼多个程序的努力,该公司最终为扈某办理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且向扈某支付了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