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2-12-10 作者:徐涛律师
①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②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③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④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⑤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刑诉法第95条)
提出意见权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会见、通信权
①辩护律师持“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行使会见权。
②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刑诉法第37条)。
④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刑诉法第37条)
⑤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
侦查终结时的权利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律师。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问题
- 在立案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7个回答5
- 侦查阶段对律师能力要求高吗 13个回答0
- 儿子是律师,父亲犯罪,儿子在侦查阶段能成为父亲的辩护人吗?回避吗 13个回答0
- 自己没请律师,法院会安排辩护律师吗 3个回答5
- 请不起律师,法院给找免费辩护律师吗?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