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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难,汽车“三包”就是一句空话

发布日期:2013-01-11    作者:110网律师
汽车买卖中“买车容易退车难”的现状今后有望彻底改变。日前,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政策的配套国家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这是该《征求意见稿》9年之间第4次向公众征求意见。   “虽然《征求意见稿》解决了很多消费者期待的问题,如三包期限,发动机、变速器或其主要零件更换两次可退货,明确汽车零部件三包范围等等,但毋庸置疑,鉴定程序是整个《征求意见稿》的核心,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关键。”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不明确鉴定标准并设立相应机构,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还是由企业说了算,那‘三包’就是一句空话,消费者权益难以实现。”
  消费者两年内上百次去4S店修车
  “7天包退,15天包换”、“‘三包’期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工作,可免费更换”。在家电、手机通讯等行业,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均可享受上述相应的“三包”服务。但同样作为商品,汽车却一直享受“特权”——只修不换。
  “某国内知名品牌的车主在两年之内为修车去了100多次4S店,车企就是不肯换车,这也难怪近来出现集体砸车,驴拉车,甚至给汽车开追悼会等极端的维权方式了。”对于汽车享有的“特权”,邱宝昌也有些无奈。
  在诸多问题车的车主中,江苏宜兴的任先生绝对算得上是幸运者。2009年11月16日,任先生从当地4S店广海元公司购买了一辆1.8T迈腾轿车,车价21.08万元。在此后的近两年间,汽车变速箱频发故障,先后三次返厂更换。任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汽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向经销商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遭到拒绝。2011年底,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对问题车辆予以更换。法官依据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最终判决4S店为任先生更换车辆。该案也是目前我国在汽车“三包”问题上判决4S店进行整车更换的首起案例。
  该案让业内专家和广大消费者对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充满期待。有媒体报道,目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连续3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尽管仍然有诸多问题需要逐步落实,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不管对于国内的汽车厂商还是消费者,乃至对于中国的汽车消费市场的成熟都有积极作用。”邱宝昌说。
  “鉴定一个零部件的费用就达上万元”
  据统计,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68万余件,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
  然而,在众多投诉的案例中最终通过鉴定实现维权目的的消费者却微乎其微。“我经手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消费者是通过鉴定程序成功维权的。”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遗憾地说。
  是什么阻挡了消费者通过鉴定维权的道路?“车辆质量鉴定费用高昂,往往一个部件的鉴定费用就达万元以上,整车的鉴定费用可能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普通消费者难以承受。”邱宝昌说。“我所承办的一起案件,宾利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前转向拉杆断裂,超过上百万元的鉴定费用最终让消费者放弃了鉴定,接受了法庭调解。”张金澎律师经手的案件也佐证了鉴定费用过高的现实。
  此外,现有汽车质量方面的检测机构太少、不够中立,鉴定程序繁琐、周期较长,也是让消费者止步鉴定的原因。张金澎告诉记者:“车辆质量鉴定有着很严格的规定,与其他司法鉴定不同,对消费者而言,并非简单出钱就可以做鉴定。只有消费者和厂家或销售商双方都同意做鉴定,相关鉴定部门才可以受理。而在现实中,厂家或销售商一般不会同意进行鉴定,故在诉讼前一般消费者将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只有在诉讼过程中由相关司法部门委托鉴定后才能明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厂家自行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无法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可借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模式支付鉴定费用
  《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很多网友对其中检验和鉴定的条款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的操作性不强,需要细化。
  那么,鉴定程序如何设计才能彰显公平公正高效?“最起码要遵循三个原则。”邱宝昌说,“第一,要便于消费者检测,让消费者可以自由提起鉴定。此前的鉴定机构一般并不接受消费者个人申请的鉴定,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第二,鉴定费用要低廉,建议消费者先预付一部分费用,余下的部分由国家相关机构按照车企销售车辆的情况按比例提取,比如,车企每卖出一部车提取100元作为鉴定费用,具体程序可借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执行。第三,选择独立于厂家之外的机构充当鉴定机构,为保证公正性,只对问题车事故车等二手车进行检测,不检测新车。”
  目前,我国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都与汽车生产厂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基本不存在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此现状,张金澎建议,可由国家出面设立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由独立于车企的出资人出资,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和社会大众对鉴定机构的运行模式进行监督。(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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