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离婚协议中的离婚原因该怎么写?

发布日期:2013-03-08    作者:盛春龙律师
离婚协议中的离婚原因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中的离婚原因该怎么写?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不知道该如何在离婚协议里表述二人的离婚原因。对于协议中离婚原因的表述,本律师根据多年执业经验建议大家还是笼统描述一下比较好。这是因为:
首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不会对双方的离婚原因做详尽审查或调查。民政机关只会对双方离婚的意见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审查,即只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明确向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表示自己愿意离婚即可。
其次,很多当事人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出于对自己名誉的保护往往不愿向包括离婚登记机关在内的第三人承认。因此如果另一方强行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是由于有第三者而离婚的话往往会招致对方的反感并很有可能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而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没有必要,毕竟协议离婚是一种相对快捷的离婚方式。由于上述原因,本婚姻律师建议大家在离婚协议格式的问题上描述离婚原因只要简单概括一下就好。比如性格不合、感情不合就好。顺利达成离婚愿望才是最终的目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